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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桥西岸路119㎡住宅拍卖

发布: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7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关注: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17日10 时至2017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市奉化区桥西岸路138幢602室房地产。1.土地登记状况: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奉国用2004第1-59722号”;宗地编号:243-1-24;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1年3月28日;使用权面积:31.16 M2(系分摊面积);2. 建筑物登记状况: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奉化市字第01-69486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结构:混合;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6层;建筑面积:118.77 M2,其中:主房公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7.49 M2;另:附阁楼面积73.08M2、附属房建筑面积7.13M2;设计用途:住宅。
    该房屋有两个租赁:6楼租给了李某,租赁期限为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9月9日,租金6000元已全部支付。7楼阁楼部分已租给了周某某,租赁期限为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2日,租金9000元,已全部支付。上述租赁经抵押权人确认并同意带租拍卖。
    起拍价:82.4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买受人在参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等职能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政策,以免影响日后的过户,本院对过户不作保证。买受人拍得标的物之后,本院仅负责出具成交确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手续,其余缴税、过户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过程中买卖双方各自应当缴纳的税费金额,财税等部门会按规定核定,必要时,本院会协助买受人发函征询财税部门具体金额。但,缴税等具体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法院不负责协调。
    2、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根据税法规定各自交纳税费。缴税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负责协调。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于收到法院成交裁定书后一个月内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那么出卖人在交易中应当承担的税费,法院会从拍卖款中支付。若买受人超出上述期限拖延办理过户,法院将用拍卖款支付案款,对于出卖人应当负担的税费将不予保留,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只能另行依法解决。
    3、本院拍卖房产系现状拍卖,买受人在参与竞拍前务必提前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一旦拍得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瑕疵。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3个工作日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14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看样,法院将统一安排时间前往。看样地点:宁波市奉化区桥西岸路138幢602室,届时请竞买人随带身份证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17年9月1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奉化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6228580299900485472),并在2017年9月2日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已办理委托,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56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标的物在租赁到期后六个月内交付;法院在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关于法院拍卖房屋提供按揭贷款,授权服务平台联系方式:400-0507065;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21号。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文创小额贷款(原民和汇通)助拍宝,贷款咨询电话:0574-55001905、0574-86865782,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565号泰富广场B座6楼、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79号金贸大厦5楼,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恒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0574-88903161(看样),0574-88952079(标的物情况咨询)
    监督电话:0574-88952212(业务咨询请勿打)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
    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567号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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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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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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