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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鑫隆缔景园2套住宅拍卖

发布:文成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24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24日10时至2017年4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鑫隆缔景园1幢2301室、2302室二套房产。该幢房产共30层,拍卖对象位于第23层,2301室(建筑面积为73.7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59.1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平方米)。2302室(建筑面积为76.6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61.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9平方米)。
权益状况:2301室(房权证号为:温房权证文成县字第1006827号、第1006828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文国用(2012)第1-461号),权属类型:出让。2302室(房权证号为:温房权证文成县字第1006825号、第100682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文国用(2012)第1-462号),权属类型:出让。
    起拍价:136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评估价193万。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24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务必提前联系统一4月21日下午2点30分看样(注意:自行直接前往看样地点,如无提前联络、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看样地点,将不重新组织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费用承担: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拍品涉及到划拨转出让的该部分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2、标的转移至买受人名下所应缴纳的税费以标的所在当地房管、土地、税务等相关部门规定为准,买受人自行去相关部门咨询。所欠的物业管理费由买受人自行去物业了解;3、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费用,除本次交易的税费外,另外增加的税费及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住建局(房管)、国土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4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27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文成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文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6228 5803 9990 0901 34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600652028、0577-67861427、0577-67891212 (咨询前请先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重要内容已用红色字体标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00,下午2:30-5:00,休息时间请勿拨打)
    监督电话0577-67891182
    注意:具体税收与过户问题请自行咨询当地税收与房产登记部门,相关问题我院不再做咨询
成交后凭我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无需被执行人配合。
成交后打款时间截止4月27日(户名:文成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文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6228 5803 9990 0901 344),不支持刷卡,打款后请于4月28日10点准时到文成法院执行局1楼大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及汇款凭证)
    联系地址:浙江省文成县体育场路
文成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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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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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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