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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镜湖公寓230㎡住宅拍卖

发布: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18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将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于2017年4月18日10时至2017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拍卖竞价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镜湖公寓2幢1101室,房产证号: 02023263号,土地证号: 吴国用(2009)第02030034-61号,建筑面积:230.06平方米,土地面积: 20.4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
    特别提醒:为帮助买受人进一步节省过户成本,确定税费缴纳规则:买方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卖方税款由法院在拍卖款中扣缴;过户所涉各种费用(欠缴水、电、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规则仅适用于吴江地区不动产司法拍卖,吴江地区以外的所有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同时因征询税费反馈需时,一般情况下过户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过户材料,于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后一个月内送达买受人,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交付材料的,我院会及时联系买受人予以说明。
    起拍价:123万元,保证金:24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也可在开拍三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规则仅限吴江地区,其他地区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有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一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开拍两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70667801112010000179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的必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法院,交接委托材料时本院会提供执行局盖印的交接单,如无交接单的视为未向法院提供委托手续,本院不予认可。同时因系统限制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2-6349382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2-6349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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