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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万丰大厦171㎡住宅拍卖

发布: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17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17日10时至2017年4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信河街万丰大厦1306室房屋一处,产权登记证号: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318962号,登记时间:2004年5月27日,建筑面积:171.49平方米,设计用途:居住,房屋总层数:32层。土地登记证号:温国用 (2006)第1-22519号,土地使用面积:20.03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用途:住宅用地,终止日期:2068年1月24日。
    另外,拍卖包括室内不可拆除的装修装饰,不包括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家具等物品。
    瑕疵说明:该房屋现状尚未腾空,使用人已缴纳腾空保证金,待拍卖成交后30日内自行腾空,房屋交付以腾空后的现状为准。
    起拍价:210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或直接与看样联系人联系,并统一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安排看样。
    看样联系电话(请提前联系):13676721888  王同志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无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4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5月8日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建议来本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直接付余款,详细请咨询本院。
    并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 0577-88618326  0577-55888858
    本院监督电话:0577-55888876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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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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