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公告 > 住宅>正文

张家口市阳光花苑9号楼150㎡住宅三拍

发布: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09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2月9日10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张家口市宣化区建国街阳光花苑9号楼3单元701室房屋一套(包含阁楼801室),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50.02平方米(其中3单元701室建筑面积为103.31平方米,阁楼801室建筑面积为46.71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张房权证宣私字第047023号。拍卖保留价为41.2120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8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5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2月7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张家口中佳国有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张家口银行下东营支行,账号:074037362800015;以到账为准),并于2017年2月7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该房屋现由被执行人居住。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佣金后,买受人可自行持执行裁定书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执行局不负责清户、不负责交付、不负责保管房内物品。
    2、标的物实际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室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7603133920
    执行法院电话:17703138325
    法院监督电话:0313-2055977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21号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月17日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住宅,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