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延吉市南岸胡同2号3单元701室住宅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宋宝元、张志红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住宅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 匙 | 无 | |
配套情况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1、延吉市人民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评估报告 | |
备注 |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延龙房估字【2016】YJSF042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 |
拍卖标的物有关信息 (一) 拍卖标的概况 拍卖标的物位于延吉市南岸胡同,东临工行银河小区,西临河南小学,南临延新小学。附近有儿童食品厂、河滨公园等,该建筑物为七层住宅楼第七层住宅用房。建于2000年,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140.89平方米,权属人为宋宝元,住宅为外墙涂料,室内已装修,维护良好,平面布局为三室一厅一厨两位。南北通透,采光通风良好。评估价为542,427.00元,单价为3850.00元/平方米。 (具体以买受人实地看样为准) (二)限购情况:无 (三)税费负担情况 欠缴物业费、水电费不详,买受人可自行向物业公司咨询,成交后由买受人负责承担;过户所需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成交后亦全由买受人承担。 (四)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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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一、参与竞买前,请您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需要预约看样,请提前联系延吉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33-2586394 金女士)
二、提醒买家注意淘宝网设定的成交规则,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成交:2人以上报名;出价高于拍卖法院设定的保留价;经拍卖法院确认成交。
三、拍卖成交价余款的支付要求:标的物成交后,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直接汇入延吉市人民法院帐户(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吉林银行延吉天池路支行,账号:0604011033333333 ),建议不要通过支付宝线上支付,如有支付宝线上付余款的提示,忽略即可。
三、网络司法拍卖的具体操作,请您仔细阅读《司法拍卖买家指南》,指南链接: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7E7hA;
大额支付保证金的网上银行限额指南链接: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32092-290393923.htm?spm=0.0.0.0.gjhaXv&qq-pf-to=pcqq.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