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1月26日上午10时在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1号巾帼大厦B1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对下列标的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
1、大连市旅顺口区开发区海影街213号7层4号,权证号为大房权证旅私字第201104517号,建筑面积105.54平方米房地产,评估价格人民币34万元,保证金7万元;
本场拍卖会开通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
展示时间:2017年1月11日起至2017年1月25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现场
联系人方式:13940980195(吴先生) 13130009889(程先生)
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包括网络竞买人),请于2017年1月25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将保证金交付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汇入其指定帐户(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帐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11-83775605)。交付保证金后,于2017年1月25日17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本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丹东街53号1单元良运紫阁11层A座)办理竞买手续。
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口支行、王岩、唐美艳、吕小华及相关权利人派人参加拍卖会。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