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告字P[2015]1号 2015-7-29
经黄冈市人民政府批准,黄冈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P[2015]1 | 宗地面积(㎡) | 10807.1 | 宗地坐落 | 三清国际华城以南、市液化汽公司供气站东边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 <2.8 | 建筑密度(%) | <23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万元) | 1246 | 开工时间 | 自交付之日起一年内 |
起始价(万元) | 1402 | 加价幅度(万元) | 2 | 竣工时间 | 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 |
备 注 | 按照规划部门的要求,该宗地为居住用地,配建停车位不少于228个,主要出入口设在南边街坊路。 |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面积、用途及规划指标要求等数据以《拍卖出让文件》中的宗地图及黄冈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本宗地黄规函【2012】48文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本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二)本次拍卖出让宗地按净地出让。凡参与该宗土地竞买者须书面承诺同意项目实施后,由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按不高于2900元/平方米就地回购1500平方米还建房用于还建。同时按《黄冈市区保障性住房配建办法》(黄政规[2014]3号)的规定,还需无偿配建保障性住房1437.99平方米,详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若经查实,虚构、伪造报名材料的,竞买行为视为无效。
(四)《拍卖出让文件》中的其它规定要求。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五、点击查看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点击查看将在2015年8月24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8月25日10时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标室进行。
七、本次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P[2015]1号宗地《拍卖出让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保证金专户:
联系地址:黄冈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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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点击查看(饶先生) 点击查看(胡经理)
账户名称:黄冈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黄冈市农行黄州支行
账 号:176303010400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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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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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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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