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5年6月12日15:00在黄梅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黄梅县康达建筑公司位于黄梅县小池镇银河宾馆附近土地使用权(证号:03240089号,剔除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占用部分),土地面积约3495.03㎡。评估价为659.3584万元,拍卖参考价423万元,竞买保证金4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竞买人可自行踏勘。
三、竞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年6月11日17:00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收款人: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黄冈金桥支行;账号42001673636053003878),并于2015年6月12日12:00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当事人、相关权利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
2、标的权属及面积以相关产权登记部门登记信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土地使用权证号03240089,证载面积为5701.10平方米,康达建筑公司已转让相关自然人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206.07㎡,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本次拍卖剔除该转让面积后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3495.03㎡。
4、在拍卖的3495.03㎡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仍存在康达建筑公司与相关自然人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面积共约600㎡,且康达公司收取了不同的费用。相关自然人在该土地上建有不等的建筑物,对此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转让部分,本次拍卖未予剔除,一切事宜买受人需自行处置。
5、本次拍卖,拍卖公司及委托法院不负责清场。
6、拍卖标的未经土地主管部门分割确权,分割确权事宜须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的过户手续及标的办证、过户过程中所有税、费、金等均由买受人办理和承担;
7、其它瑕疵详见本拍卖公司的竞买协议。
联系人:杨正国 027-82614403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9号时代广场1座20层1室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713-861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