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利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利津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土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增价幅度(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2010-47利津县陈庄镇驻地滨港路北侧,陈汀路东侧宗地一:2747.11
住宅用地不大于1.2,不低于1.0不大于30% 不小于35% 70 360.00 10.00 200.00地上建筑物价款45.00万元宗地二:17323.62
注:1、出让地块为现状土地出让,起始价包括地上建筑物价款;2、两宗土地作为同一标的物共同出让。
二、参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和欠缴土地出让金者除外)。
三、拍卖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详情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10日至2010年11月25日(工作日),到利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管理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10日至2010年11月25日(工作日),到利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1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11月29日15时在利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它相关情况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拍卖会开始前最后更改为准。
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利一路106号
联系电话:5682951联系人:田同明
开户单位:利津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农行利津县支行账号:31700104000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