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新杭镇农贸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广国土出让公(告)字2014第3号
经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广德县新杭镇农贸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广德县新杭镇农贸市场用地位于新杭镇大方路以南、经二路以东、纬一路以北、经四路以西(详见红线图),出让面积17548.3㎡(约26.32亩);
2、宗地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宗地编号 | 宗地名称 | 出让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2013-17 | 新杭镇农贸市场用地 | 17548.3㎡ (26.32亩) | 商服 | ≤1.05 | ≤45% | ≥15% | 40年 | 48万元/亩 | 300万元 |
3、具体建设要求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实施。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 2014年1月15日至2014年2月17日,到广德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及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2月17日16:00时(竞买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交纳)。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以上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14年2月25日16:00时。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4年2月17日16:30时前由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4年2月18日10:00时;
挂牌日期: 2014年2月18日8:00至2014年2月27日下午2时;
挂牌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14 年2月25日16:0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14 年2月27日上午10时;
拍卖、挂牌地点: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2、出让地块以“净地”方式出让,现状土地条件为准。
3、出让地块人防工程按省政府155号令要求配建。
4、竞买人竞得地块后,按出让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优化后的各项指标必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同时需报新杭镇规划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
七、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扣除出让费用后自动转为出让地块定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价款的支付按照《印发关于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有关规定的通知》(县政办[2011]99号)文件执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重新组织出让。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在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563—6025222
开户单位:广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20000050568710300000106
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安徽银泰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