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2月13日上午10点对以下标的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电子竞价的方式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枣庄市高新区南环路1379号的房地产一处:其中1、出让工业用地约715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枣高土国用(2006)第006号,证载位置为光明路北复元四路东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6年1月24日;2、地上房屋建筑附着物总建筑面积约14034.95平方米(其中有证面积约2830.55平方米,产权证号:枣房权证高新字第294525、294526、294527号,其余建筑面积无产权证);3、附属设施(主要包括工业用井、绿化工程、排水设施及地面硬化等)。整体参考价:2392.49万元。交竞价保证金20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12月12日16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并于2013年12月12日16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山东龙头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拍卖保证金交纳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分行新城支行
户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帐号:37001648001059000777
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解放中路66号
联系电话: 0632-5277067 5277068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632-868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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