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位于长江中游北岸,大别山南麓,鄂东边缘,四周与蕲春、黄梅、阳新、九江、瑞昌等地为邻。地扼吴头楚尾,历来是鄂、皖、赣毗连地段的“三省七县通衢”。 医药化工业、新型建材业、机械加工业、船舶修造业,是武穴产业高地上的四大方阵。武穴港是长江十大深水良港之一,在长江北岸武汉至安庆
地块位于武穴市城东新区20号路以东、21号路(武穴大道)以南,刊江大道以北,地块三面临街,毗邻政府行政中心。该地块总面积约549亩(其中:用地总面积约350亩、道路绿化面积约199亩),目前为集体用地,地上临刊江大道有219户集体房屋(占地约115亩,总建筑面积约
二、项目运作模式
该项目拟通过“土地开发融资权拍卖”的方式来运作,即通过拍卖的方式确定土地开发融资权的竞得人。
三、土地开发权的具体内容。
1. 对地块上549亩土地进行收储、拆迁、还建、安置。
2. 对其中199亩土地进行道路、绿化建设。
四、项目运作主体
1. 武穴市人民政府:由武穴市人民政府授权武穴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表市政府运作该项目。
2. 投资人: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确定的项目投资人,是土地收储和项目内道路绿化建设的投资主体。
五、开发权拍卖具体内容
(一)开发权价款
竞买保证金为5000万元。底价为25000万元,包含:1、219户的拆迁安置费概算14000万元,拆迁安置费由投资人根据政府的拆迁进度支付。2、土地收储成本6000万元,3、规划道路的主体工程修建概算5000万。
(二)开发权价款支付方式
开发权价款全部由竞得人以货币加实物的方式支付给市政府。1.竞买保证金转为首期价款,2.收储成本在两个月内付清。
(三)土地供应(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分两期供应,当开发权投资人的开发权价款支付到11000万元时,供应第一宗地约200亩,在投资人按约定完成土地开发权投资行为的前提下,武穴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在两年内完成全部土地供应。
拟出让350亩土地规划条件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其中首期出让约20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中预留
(五)土地出让的溢价收益分配。
出让成交价与开发权总价之间的差价即为溢价,投资人与政府双方对溢价部分的价款按6:4的比例进行分成,即投资人得超出部分的60%,政府得超出部分的40%
请联系: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郑经理 1597218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