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08-A05 | 东至北庄路;南至新沙河;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南苑东路。 | 90533.60 | 商住 | ≤1.1 | ≤0.40 | ≥0.30 | 40年 70年 | 9500 | 47666 | 本次出让地块现场竞价、拍卖增价幅度为每亩1万元或者1万元的整数倍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09月05日至2009年09月24日,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09月05日至2009年09月24日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09月24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09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9年09月25日14时30分,在张家港市国土局大楼交易大厅(地点)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32号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
联 系 人:包科长
开户单位: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 户 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800011642101018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