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顺德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4月19日上午10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顺德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动产:餐饮用具及配套设备一批,存放在顺德区容桂街道小黄圃社区富利莱海鲜酒楼内,参考价:15.78万元,保证金:1.6万元。
有意竞买者,个人持身份证,单位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书连同保证金存款底单于2013年4月16日、17日办公时间内到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竞买手续(逾期办理竞买手续不予确认竞买资格)。保证金转账须于2013年4月15日下午17 时前汇入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账号:481269082018010016703,开户行:交通银行佛山大良支行),缴款单需注明标的名称( 以银行到账为准, 如委托他人代交保证金的,受托人须在进账单上注明是代XXX缴纳,否则只能以受托人名称登记竞买),标的展示期:2013年4月11日、12日。有意看标者请与执行工作人员联系,标的联系人朱法官(电话:0757-22663552、22663539)。
注: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顺德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57-22663535、22663564
顺德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7-2261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