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19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机器设备一宗。起拍价为56.277万元,保证金为11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在2013年3月18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3、交纳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特别说明:青岛蝶阀厂被查封扣押“财产清单”上载明的18台机加工设备。标的如有安装费、基础费用、拆除费用、保管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标的不包括一台马鞍车床(型号CDZ6140、规格为:400*2000、生产商为德州机械厂);标的以‘查封(扣押)财产清单’上载明的数量为准,将来交割时,以交割日实际清点为准。
四、联系方式:0532-66718925,0532-66718926 委托法院监督:0532-84661038、0532-8756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