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三水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 2月 5日上午10 时,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2号三水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第1审判庭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1)粤三水货0085号自卸沙船一艘及Ⅲ级细沙约1600立方米,起拍价:340.48万元,保证金:30万元;
(2)粤三水货123号自卸沙船一艘,起拍价:240万元,保证金:20万元;
备注:(1)上述船只,拟拍卖部分为自卸砂船的船体和自卸设备,不含由被执行人违法加装的吸砂设备。上述违法加装的吸砂设备,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拆除,并承担拆除费用,拆下后交三水区金属回收公司。请买受人提前向海事、水务等相关部门咨询买受人资格、过户及费用等问题;过户风险和过户所需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成交时状态为准。(2)上述细沙,分别存放于三水区西南街道珍宝海鲜坊露天砂场和粤三水货0085号船仓内。拍卖后由买受人自行搬运上述细砂,搬运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意竞买者(以自己名义)须于2013年 2 月 1 日下午5时前以银行划转方式(不得交纳现金)缴纳保证金到如下保证金账户(以到账为准),个人请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保证金缴款单,并于 2月4日上午11时前到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1号法院执行局401室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办理不予确认竞买资格),资料备索。标的展示日期: 1 月 30 日至 31日(电话预约),
保证金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赤岗支行
账号:44001667137059888886
注:如买多个标的的,请分开汇入保证金,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参加顺德拍卖行2013年第7期拍 卖会、案号:(2013)佛三法执字第14号、拍卖标的物名称
佛山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7-82630433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7-87911365
承办法官:幸法官,电话:0757-87724170
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118号
联系电话:22232433、22227151
联系人:林先生:1354996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