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12月5日上午10:30 在中山市银山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
水泥砌块成型机(型号:XH08-15)一套、叉车一辆,起拍价82500元,保证金16000元。拍卖成交后7日内交清余款。【案号:2012中一法执恢字第340-1号、(2010)中一法执恢字第2415-1号、(2010)中一法执恢字第4528-1号】 ;
标的存放于横栏公物仓内,其中水泥砌块成型机无液压站;
有意者请于12月4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中山市银山拍卖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保证金到帐有效),并携带竞买人资料到该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交纳保证金前请向中山市银山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帐户。个人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须提供广发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帐户存折,以备退保证金之用,若享有优先权或免交保证金资格的,请于拍卖日前与法院联系确认。需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人(含单位)请自行到中山市银山拍卖有限公司办理。
需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相关信息,请查阅2012年11月12日《中山日报》第 8 版。
标的展示时间:2012年11月27、28日两天,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受理机构:中山市银山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桥旧货交易市场D区1号,
联系电话: 88638118、88620037。
委托方监督电话:88235884
市拍协监督电话:8822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