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机等设备拍卖
发布: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2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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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2月23日10时至2017年2月24日10时(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中山市尼克尔照明灯饰有限公司)注塑机、无铅自动波峰焊锡机、模具等资产一批。
二、起拍价:224720元,保证金:22500元,增加幅度:2300元。
三、竞卖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7年2月21日上午11时(逾期不候)中山市公诚物流仓储有限公司仓库内(位于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朗晴盛荟商住小区北侧即原公物仓,看样及查询搬运、保管费、出仓费等联系电话:15819966123黄生)。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即起拍价。
七、标的物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出仓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账在2017年3月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龙山支行,账号:4400178042105900022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请注明:(2013)中二法执字第3542号,并将缴款凭证传真至我院,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评估报告书(估价报告编号:中执信评报字[2016]第110101号),相关公告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
本院网拍组电话:0760-22587221、0760-22588580(传真)。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