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8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北镇宏顺北塔水泥厂部分财产(存货及设备等855项。明细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181.823651万元,保证金:90.92万元;
二、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其他瑕疵详见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1号标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房屋面积与日后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不符,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本标的整栋楼供暖及供水系统无法分割,需买受人自行协调。
三、展示时间、地点:2012年11月26日— 2012年11月27日;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注意事项:竞买人请于2012年11月27日前将保证金汇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建行营业部21001671101050007643;竞买人于2012年11月27日8时—11时到法院登记并开具保证金交款收据;竞买人于2012年11月27日13时—16时持法院确认单及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如拍卖成交,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5%);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于2012年11月29日8时—11时到法院退保证金。本公司特此声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业务,超前、错后概不受理,敬请谅解!
五、联系电话:0416—291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