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3月28日下午3时30分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拍卖厅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物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 |
保证金 |
1200809 |
两枚戒指、一只手表、一条手链。(质量以实物为准) |
韦志衍、韦志欢、
韦才信 |
12760元 |
3830元 |
展示时间:2012年3月14~15日,看样时间:3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正门前集中。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帐户,汇款以到帐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市第二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2505588 13723587528 (杨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纪检监察电话:89889037
执行局电话:89889129
工商局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