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4年4月29日10:00至2024年4月30日10:00(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竞拍前请仔细阅读公告及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广西桂平市联胜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广西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广西玮力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栋厂房5楼内)的生产设备一批、办公用品一批、生活用品一批、可回收垃圾一批。
起拍价:142300元,保证金:14230元,增价幅度:711元。
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上述设备目前扣押在在广西玮力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栋厂房5楼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提前电话预约,统一看样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
生产设备一批、办公用品一批、生活用品一批、可回收垃圾一批。详细信息如附件1所示。
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本公告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再次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不再更改公告)
瑕疵: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不提供标的物的相关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竞拍成功后所涉及的拆卸、运输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负责拍品的托运。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送到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小组316室审查,电话0775-3383936)。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标的物详情及看样请咨询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鼎胤顺商务代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330号(盛世名都·南)8幢1902号,联系电话:17396778447易先生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该辅助机构提供的拍卖辅助咨询服务为免费服务,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电话:0775-3380659;投诉地址:桂平市郁江二桥西桥头南侧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2、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成交后按法律程序交接;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在审查拍卖合法有效且买受人按拍卖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付清全部成交款后,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如需其他材料均由买受人自己完善和补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自负;4、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须确保符合国家限购政策的有关规定;5、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6、拍卖标的的产权变更登记详情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7、买受人自行在竞买前充分了解相应的风险和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六、对上述标的物有权属异议者,请于拍卖公告张贴或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案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3)桂0881执2924号,开户银行: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932412010100059610-120137,注明(2023)桂0881执2924号保证金或尾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联系人:广西鼎胤顺商务代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7396778447易先生
法院咨询、监督电话:0775-3380659
淘宝网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桂平市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