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4年2月20日10:00至2024年2月21日10:00(延时的除外)上对被执行人广西天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3号电子信息产业基地5号楼的大容器铁罐、烘干箱等设施设备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物存放于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3号电子信息产业基地5号楼内,暂由被执行人保管,拍卖成交后,本院按现状交付,具体标的物详情详见桂永评报字[2023]第014号设施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
特别说明:拍卖的设备存在灭失风险,最终以实际交付的设备数为准,若存在设备灭失,按拍卖的底价退回相应拍卖款。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2月20日10:00至2024年2月21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评估价:272996元,第二次起拍价:174717.44元,保证金34943元,加价幅度2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竞买或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广西中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拍品展示期间提供咨询服务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为免费服务,电话:13367776840(黄经理)。
六、拍卖财产是否存在瑕疵:不确定。
七、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
1、有意购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2、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由法院依法交付,但竞买人需承担因法律法规和其他原因不能交付或延期交付风险;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钦州分行城中支行,银行账号:622840152712378586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十、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二、拍卖成交或者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强制执行。
十三、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如未有人向本院申请优先购买权,公告后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
本院辅拍机构为广西中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13367776840(黄经理)。
法院监督电话:0777-3618785
咨询电话:13367776840(黄经理)
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103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