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2日10时至2023年6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甘肃玉炭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的型炭设备。
设备内容:制棒机29台(评估价为266220元)、挤棒机储料仓31个(评估价为97650元)、数控断棒器17台(评估价为41990元)、成品托盘输送机1条(评估价为88200元)、钢结构操作台344.25平米(评估价为86751元)、皮带输送机2条(评估价为40950元)、卸料车2台(评估价为44800元)、烘干窑引风机2套(评估价为22750元)、板链输送机1套(评估价为227000元)、箱式变电站1套(评估价为223875元)、成品输送筐264个(评估价为40656元),综上评估价合计为1180842元。
起拍价:1180842元。
保证金:100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3年5月29日9时起至2023年5月3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6月9日22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支行,账号2720820104001287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937-3339078、3339080 18893979929周法官
监督电话:0937-333905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