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压板等机器设备拍卖
发布: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5-0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yu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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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5日9:00时至2022年5月6日9:0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十堰市张湾区郭家湾堰辉木业加工厂冷压板等机器设备。起拍价112770元,保证金11277元(起拍价10%),加价幅度为563.85元或单次加幅的倍数。
说明:上述机器设备均为旧设备。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8日16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承办法官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一般安排在拍卖开始前三至五个工作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63.85元,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买受人自行办理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本标的如存在超面积部分或其他违章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有关土地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4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一、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5月12日9:0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请自行至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款事宜)。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十堰天健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咨询电话:0719-8617327 17386553611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邮电街12号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