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东莞市旗峰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1年4月20日下午3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批号1150215,大岭山交警大队停车场内粤K.61073单排货车一辆(作零配件处理),起拍价9200元,保证金3000元。被执行人:许金庆、茂名市万里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二、拍卖时间:2011年4月19日下午3时30分
三、展示时间:2011年4月6~7日
四、看样时间:4月7日上午10时30分在标的地集中
五、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4月12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开户行:建行东莞市长安支行),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一个工作日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六、联系电话:0769-22505588、13723587528杨生),执行局:89889289,纪检监督:89889037,工商举报: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