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日10时至2020年8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所有的机器设备及存货等财产(详情见评估报告中的明细表)。
机器设备已停运一年以上,对于拍卖资产是否可继续使用,是否完整以及具体数量,以交付时现场实际为准,请有意者现场亲自查看。
起拍价:820000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8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请至少提前一天电话联系本院预约0573-86022285),若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的搬迁需买受人自行处理,所涉及的运输、搬运等费用、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规定时间内(起拍价200万以内为10天,200万-1000万为20天,1000万以上为30天,拍卖结束当天开始计算)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海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盐县支行,账号:6228400347549118562)
2、可到海盐县人民法院刷卡缴付余款(信用卡除外)。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根据浙江省高院《网拍辅助工作管理办法》收取网拍辅助服务费,在拍卖款中优先支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60281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6022285(成交确认书办理)、0573-86027643(承办法官)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