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4日10时至2017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嘉兴富利玛光能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所有的发电机组等机器设备一批。
起拍价:6070000元,保证金:12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2017年9月1日下午安排看样(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法院预约0573-82721219)。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2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秀洲支行 账号:6228400347055624169),并在2017年9月29日15时前(法院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嘉兴市洪兴西路1639号)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并在3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272114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2721124(承办人张法官)0573-82721219(拍卖相关操作)
技术咨询:400-822-2870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