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美木制品制造有限公司设备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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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间: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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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次数: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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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东莞市英格美木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村西头围组就兴路的机器设备一批(评估价:171520元,详见评估明细表,自行下载),起拍价:122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标的物质量、数量以现状为准,请自行了解交易税费问题及过户问题等法律风险,自行处理保管费等费用,买受人应当在收到确权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将上述财产搬离原场所。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到达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村西头围组就兴路集中对标的物进行看样,逾期不候。有意竞拍者请于上述时间前往指定地点集合,毋须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属限购地区的不动产,请于拍卖前自行咨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如属限牌地区的车辆,请于拍卖前自行咨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自负。
八、税费问题:办理交接、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车辆违章费和停车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九、拍卖竞价前拍卖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账号:4400 1779 1080 5300 9743 118612]。
十二、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线下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东莞市东正拍卖有限公司 0769-23037738
法院监督投诉电话:0769-89889333(此电话只接收投诉、不受理不处理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65号沙田法庭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