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民法院
关于浙江弗兰实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
拍卖公告(第二次)
浙江省永康市 人民法院将于 2016年11月10日10时至2016年11月10日22时延时的除外)在 永康市人民 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9/07;户名:永康市人民 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弗兰实业有限公司一批机器设备,包括自动涂装生产线2条和数控车床4台。
起拍价:16万元 保证金:3.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9日17时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使用性能、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解决。交付完成后,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买受人应在2016年12月10日完成提货,逾期未完成的,买收人应负担可能由此产生的场地占用租金等费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6年11月20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康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康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7723505300307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7140048;0579-89292737 ;
监督电话 0579-87140067 ;
联系地址: 永康市华溪北路90号;
网址: https://sf.taobao.com/0579/07;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永康市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