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7月28日10时至2016年7月28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中山市鹏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9293368-4)所有的XFD全自动纸袋成型器等机械设备一批。
起拍价:426000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电话、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咨询电话:18933309720,
看样时间:2016年7月25日10时00分,
集中地点:中山市鹏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三溪松下工业路13号之四第2卡)门口。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出仓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成交后,由本院出具相关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凭相关裁定自行办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形式在2016年8月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雍逸廷支行,账号:2011029629026222368-000012345),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8933309720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广州诚安信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穗诚评[2016]57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18933309720,监督电话:0760-88361560。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108室。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