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9月25日10时至2015年9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贵州博宏小河金属铸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厂区内的原煤、焦煤若干吨。特别注明:本次拍卖以仓库内焦煤为标的,单价705元/吨,出售2942吨,如该类煤炭不足2942吨,则按竞拍成功的价格计算出单价按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另外,若有对其他三类煤炭有购买意向者,请与我院联系,商讨具体事宜。
其中场地东面原煤发热量为5226大卡、露天堆放和仓库内原煤发热量为5180大卡、仓库内焦煤(焦丁)发热量为6628大卡、露天堆放焦煤(焦丁)发热量为6091大卡。
场地东面原煤评估单价为每吨人民币叁佰零叁元整(¥:257.55元/吨);露天堆放和仓库内原煤评估单价为每吨人民币贰佰玖拾捌元整(¥:253.30元/吨);仓库内焦煤评估单价为每吨人民币柒佰零伍元整(¥:599.25元/吨);露天堆放焦煤评估单价为每吨人民币陆佰肆拾壹元整(¥:544.85元/吨)。
详见下表:
委估煤炭评估单价一览表
资产名称 | 单位 | 评估单价(元/吨) |
场地东面原煤 | 吨 | 303 |
露天堆放和仓库内原煤 | 吨 | 298 |
仓库内焦煤(焦丁) | 吨 | 705 |
露天堆放焦煤(焦丁) | 吨 | 641 |
起拍价:176.25万元,保证金:17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1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15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张贞荣,联系电话:0858-8780149、(手机)18085802314.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起拍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可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单位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按相关规定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竞拍成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钟山中路支行,账号:1006232462600100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黔立衡评字(2015)第A0511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858-8780149(张贞荣)
联系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60号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