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石楼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固定资产 | ||
项目编号 | LL2015024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2015年06月29日-2015年07月06日 | 转让方 | 石楼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标的所在地区 | 石楼县 | 标的所属行业 | 行政事业 |
项目挂牌价 | 1020元 | 项目保证金 | 1020元 |
一、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详情 | 设备详情 | 见附件 | |||||
二、转让方情况 | |||||||
转让方情况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石楼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
注册地 (住所) | 石楼县农行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李双应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确认 | |||||||
受让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转账 | |||||
受让资格条件 (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或有民事权利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向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下列报价申请材料如下: 企业法人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公司章程(加盖鲜章)、公司决议(加盖鲜章); 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来我中心审核】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人必须与保证金缴纳人一致,不允许代为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 1.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满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向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984元整。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上报价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保证金,并归转让方所有:(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 意向受让方须: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自被确认为最终 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 ||||||
特别告知 (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 1、所有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详细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不保证废旧设备的数量、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20元 | ||||||
交纳时间 | 截止到挂牌期满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解放路支行 账号:351900659910902 |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15年06月29日-2015年07月06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继续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所属部门 | 吕梁运营中心 | 传真 | 0351-4086656 | ||||
项目经理 | 冯敬涛 | 联系电话 | 1503513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