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至2014年10月21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变压器、配电柜、行车等设备(详见设备评估明细表)。须自行拆卸、搬运的物品,详见变卖须知第九条。
变卖价:20.5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变卖参与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变卖。
如变卖参与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变卖开始前向黄岩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变卖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黄岩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变卖参与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变卖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1日10时止接受咨询,0576-84282296,柯法官。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现场看样时间初定为2014年10月20日上午,请意向竞买人提前与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576-84282296)。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变卖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变卖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变卖参与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本批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及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变卖,不参加变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变卖参与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11月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台州市黄岩支行,账号:1207031139278001496)。变卖未成交的,变卖参与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高,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格会相对较高。变卖参与人参与变卖,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变卖参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变卖参与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6-84282296 柯法官。
监督电话0576-84282187。
联系地址: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桔乡大道491号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