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丁桥镇联保路设备1批拍卖
发布:嘉兴市嘉丰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6-06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邹佳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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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法院因执行案件需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决定对下述标的物委托拍卖公司进行变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浙江浩远化纤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海宁市丁桥镇联保路5号厂房内的机器设备1批(详见变卖财产明细表),包括加弹机15台、经编机和经编机扫描仪30台、整经机和整经机扫描仪16台、盘头约1487只。
二、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6月5日内接受咨询和报名(双休日除外),有购买意向者凭合法有效证件并交纳保证金至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海宁支行;账号:4250200001819900001026),保证金300万元(不计息)。并至海宁市龙祥大酒店或嘉善县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场13楼综合部办理报名手续。
对该变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变卖报名截止日之前向海宁市人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作放弃处理。
三、变卖方式:整体变卖起卖价为人民币2824万元。
1、于2014年6月6日下午3时在海宁市龙祥大酒店会议室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组织变卖;在变卖时首先采取整体变卖方式进行,如整体变卖无人应价的,则当场进行拆分变卖,详情见《变卖须知》。
2、如至2014年6月5日无人报名,则变卖期限延长至2014年6月30日,并按先后顺序确定标的受让人。
四、垂询电话:0573-84031681 15967335833(嘉诚)
0573-88110088(嘉丰)
法院监督电话:0573-87017016
嘉兴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嘉兴市嘉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