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委托,于2011年8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801室对庄河市兴达街道跃进委建筑面积36.34平方米门市(产权证号为庄房权证庄私字200403072号)及建筑面积304平方米非住宅用房(产权证号为庄房权证庄私字200403073号)进行公开拍卖。该标的的第一次评估价为人民币1,060,000元。本次拍卖为第三次拍卖。
展示时间:2011年8月6日至8月8日
展示地址: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0411-82646526、13504955599
联 系 人:衣先生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8月8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22万元(支票以到账为准,联系电话:0411-83775217),开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账号:650882600145976,交付保证金后,于2011年8月8日16时前持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本次拍卖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请及时参加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