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7月29日下午3:00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江省天台县建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新城“金色广场”部分在建房地产。项目共计十八层商住楼4幢,六层商住楼1幢及地下室,总规划建筑面积66700㎡,相应土地使用权面积18250㎡(出让,证载用途为住宅、商业),本次拍卖系其中的住宅79套,商业用房约21431㎡及地下室(详见拍卖资料)。整体拍卖,起拍价5700万元。
采用加价竞投的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二、咨询看样:2011年7月14日到7月28日16时止展示、报名。
三、竞买登记:
符合条件的有意竞买者应在2011年7月27日16时前将保证金1000万元汇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6764410000015,民生银行武林支行),并将缴款凭证送至省高院开具收据。凭收据和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期间,展示同步进行,报名截止7月28日17时。未中拍者按规定由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准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576—88311912、88311928、88311916(传真) 监督电话:0571—87054297、87054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