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6月14日下午2点30分在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湖北省随州市舜井大道73号营业房。建筑面积为9393.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091.97平方米(商业出让)。拍卖参考价:5800万元;拍卖保证金:700万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展示咨询:即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下午4时止接受咨询、勘察标的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报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29号浙江粮油大厦7楼。
五、竞买登记:有意购买者凭有效证件(企业凭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个人凭身份证)并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账户【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浦发杭州分行营业部,账号:95200155260000058】,凭法院收据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应确保在2011年6月10日下午4时前到达法院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注意事项:
1、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1年6月10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2、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 0571-85779936、18668077811、13806528122、13858090097、15868111553
联 系 人:罗先生 李女士 徐女士 梁先生
监督电话:0571-87393156、87393306(委托法院) 86438491(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