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5日10时至2022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大安市人民法院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大安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杨晶竹单独所有的坐落在大安市慧阳街水晶城7号楼111铺商业服务用房一套[不动产权证号:吉(2018)大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048号;房屋编码:2-3-304-111铺;建筑面积:318.29平方米;所在层数:1-2层,总层数:6层]。现被大安市人民法院查封,评估价1718766元。
起拍价:1203136.2元,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7月11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具体安排看样时间请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根据相关行政法律规定由买受人或原财产所有人(被执行人、担保人或其他权利人)承担,拍卖成交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取暖费等欠费应由原财产所有人(被执行人、担保人或其他权利人)承担,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费用应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8月2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大安市支行,银行账号:2205016665380000022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36-529209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36-5292016
咨询法官:万法官
大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