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常州市中吴大道721号1幢128室房地产【第二轮】;市场价:200万元。
二轮一拍起拍价:112万元,保证金:22万元,增价幅度:5600元。
二、竞价时间:
二轮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3月29日10时起至2021年3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特别说明: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看样方式:商铺敞开,故本次法院不安排统一看样,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
2.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若竞买人未实地看样则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因此产生的纠纷及交付、转移、相关税费等问题均由竞买人承担。
四、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殊标的物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必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注:1.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淘宝网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网拍辅助机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七、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财产按份共有人、房屋租赁权人等)参与竞买的,以及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以便法院确认并在拍卖平台登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提交造成拍卖平台无法登记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为林**,本院上拍前已告知其权利。)
八、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起拍价,但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起拍价的20%。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承担情况详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税费承担”一栏。该房屋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二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高新区健康支行,账号:6232636100111353978)。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23-8969192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4009629877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Ο二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