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17日10时至2020年8月18日10时(延时的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西夏区幸福巷幸福园2号楼107号营业房,建筑面积:76.79平方米。
评估价:848530元 起拍价:763677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
1.请全面认真阅读附件“评估报告书”全文。
2.该标的分割为两间,一间现已租赁给化妆品店,一年租金2.1万元,租期至2023年5月29日;另一间租赁给艺术服务公司,一年租金1.9万元,租期至2025年3月1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电话:18109584479、18109583479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本院挂网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买受人承担。
七、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石嘴山行解放西街分理处;账号:29207001040001595)。
重点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法院将组织进行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不能补足差价的,原买受人应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
十二、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拍卖平台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需大额保证金或企业参与竞买的, 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与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8109584479 18109583479
法院监督电话:0952-2023508
主办法官电话:18009526087
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