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3月27日10时至2020年5月26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88号冠城商业中心8幢第2层242室
根据镇房权证字第1201011409116110号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载明:建筑面积:2725.7平方米;套内面积:1986.75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土地使用权类型:未记载;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未记载。(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评估价:45355600元,起拍价:29027600元,保证金:2902760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本院已委托重庆光大佳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作为司法变卖辅助工作机构,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光大佳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安排,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变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根据评估报告,变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该拍卖标的物已装修,现处于空置状态;物业管理费欠费情况不详;水、电、气费等欠费情况不详。上述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范围含装饰装修价值及自动扶梯。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 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确认。
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10日内缴纳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观音桥鲁能星城支行;账号: 50001060046052500210)。
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人民法院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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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