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昌山路80㎡商铺二拍
发布: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史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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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09月11日10时至2017年0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江西省分宜县昌山路109号
拍品简介:分宜县昌山路109号营业房,房屋为框架结构,总层数为7层,该房位于第2层,建筑面积80.68平方米。
评估价:300000元;起拍价:216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08月04日至2017年09月04日(每天8:30-11:30、15:00-16:3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09月2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分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新余农商银行城关分理处或新余农商银行分宜支行营业部,账号:2109880010000048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以上拍品简介摘自新余广泰房地产评估司法鉴定所余广司法鉴定所【2017】字第司500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
十一、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90-5899487(拍品详情、网上拍卖操作事宜)、0790-5899487(看样)
监督电话:0790-5895805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钤山西路226号
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