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7月24日10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张家口市宣化区牌楼北街3号楼D1-14号底商一套。建筑面积为133.04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张房权证宣私字第044716号。拍卖保留价为348.006万元,竞买保证金70万元,竞价幅度:5千元的1-9倍数递增。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6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7月20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张家口中佳国有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张家口银行下东营支行,账号:074037362800015;以到账为准),并于2017年7月20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并协助办理标的物的交付事宜。
2、标的实际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服务费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在竞买前所涉及的欠费由出让人承担。
4、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5、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6、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联系。
7、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8、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联系方式:粱先生 17603133959
执行法院电话:17731306228
法院监督电话:17731336266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21号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