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库路16号院二区商铺拍卖
发布: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2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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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21日10时至2017年4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昌平区水库路16号院二区15号5层1单元 501、502号房地产,依据《房屋所有权证》(X京房权昌私字第511517、511512号),房屋所有权人为申立萍,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分别为89.67、89.03平方米。
评估价621.55万元,起拍价:621.55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22日9时起至2017年4月12日17 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与法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转让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4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开户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账号:0200059338270006819)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需贷款,可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10-68151383;13520597838。银行指定第三方康诚世纪公司咨询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10-53011029;13911729564。
举报监督电话:010-8012228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80122054,010-80122015。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