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3月22日15: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交所云阳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云阳县双江镇滨江大首730号2-704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筑面积约73.76㎡,房地产权证号:310房地证2009字第02803号,土地使用权部分为划拨地,部分为出让地。整体拍卖保留价:28.09万元(含基础装修),竞买保证金:2.9万元。
二、拍卖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的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交所云阳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7年3月20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2017年3月21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现有人居住,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2、标的物土地使用权部分为划拨、部分为出让,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过户规则,如成交后存在土地出让金的,以国土部门确定数据为准。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办证、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发票向委托法院退款)。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和物管费、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9、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23-55164977 李老师
重交所云阳支所地址:云阳县新县城云江大道1424号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023-55166690
市高院监督电话: 023-67673247、023-67673497
重庆市三界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