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门市拍卖
发布:重庆市嘉瑞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9-1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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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9月14日14:30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1-1,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1837.21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5086号,商服、出让地,拍卖保留价:699.98万元, 竞买保证金:70万元。
2、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1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37.73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18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15.43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3、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3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50.3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19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20.57万元, 竞买保证金:2.1万元。
4、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6-2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37.73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17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15.43万元, 竞买保证金:1.6万元。
5、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8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50.30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21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20.57万元, 竞买保证金:2.1万元
6、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10、11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71.88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22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26.02万元, 竞买保证金:2.6万元
7、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13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50.3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20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18.21万元, 竞买保证金:1.8万元
8、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14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118.01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25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19.94万元, 竞买保证金:2万元
9、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15至21号、52至58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225.58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23 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79.4万元, 竞买保证金:8万元
10、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23至25号、48至50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101.12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24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36.61万元,竞买保证金:3.7万元
11、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27、28、44、45、46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78.62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28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28.46万元, 竞买保证金:2.9万元
12、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34至39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96.28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29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34.85万元, 竞买保证金:3.5万元
13、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59至68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163.96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30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57.71万元, 竞买保证金:5.8万元
14、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70、71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29.28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27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10.6万元, 竞买保证金:1.1万元
15、巫溪县宁河街道桥南街27号78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约为15.04m²,产权证号为319房地证2013字第02126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5.44万元, 竞买保证金:0.6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6年9月12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2016年9月13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不改变土地房屋使用性质和用途。
2、标的物拍卖包含装修价值不含室内动产价值。
3、标的物1为商场,标的物2-7可单独作门面,标的物8现为厕所、阁楼及通道,标的物9-15为商场内商铺
4、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5、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7、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帐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帐户。
9、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58359072 程先生
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地址: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861号A3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58552996
市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嘉瑞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