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嵊州大道517、519号商铺拍卖
发布:嵊州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3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31日10时至2017年4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嵊州市嵊州大道517、519号(一层)房地产,钢混结构。
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45.11平方米、43.98平方米,规划用途商服用房,持浙嵊房权证嵊字第0110025150号、0110025151号、0110025152号、0110025153号房权证;地类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26.1平方米、25.44平方米,持有嵊州国用(2010)第05179号、05180号土地证,终止日期为2044年4月28日。
评估价1520000元,起拍价1064000元,保证金18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嵊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嵊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咨询及有意看样者请与嵊州市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不少于一人报名且一次出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该房产现有租赁,租期2012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止,租金前三年每年为76000元,后三年房租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按5%递增,至2017年7月31日的房租已经付清,剩余房租尚未支付。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了解相关信息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余款自竞买成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成交价低于200万的为7天,成交价为 200万至1000万的为15天,成交价在1000万以上的为25天)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账号:9558851211000378233]。
如需贷款的,买受人应自竞买成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成交价低于200万的为7天,成交价为 200万至1000万的为15天,成交价在1000万以上的为25天)付清首付款,并在竞买成功之日起30日内配合银行办理所有贷款手续,若逾期未能成功办理贷款的,视为买受人主动放弃贷款,买受人应自逾期之日起3日内缴清全部尾款。否则,视为买受人悔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竞买人如需贷款,可向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咨询,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5-83130512、13018809126;黄先生,联系电话:83115853、13506754921。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5-8311128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5-83111209(胡警官)案件承办人
0575-83795350(钱法官)司法网拍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艇湖路100号
嵊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