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半岛花园3幢110㎡商铺一拍
发布: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3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30日10时至2017年3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半岛花园3幢中商务区1067室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10.52平方米。商业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台房权证路字第S001388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82平方米,商业用地,国有出让,出让终止日期为2045年4月21日止,国有土地权证号为路国用(2009)第00239号。
起拍价:46.2万元,保证金:9.2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椒江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29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向法院工作人员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法院工作人员。(经办人:陈彦, 0576-88108168;看样联系人:13906569201)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税收)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网上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与椒江区人民法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10日10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农行解放路支行,账号19-910201040001003)。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案件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为:2016浙1002民初00734号民事判决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6-88108168 监督电话0576-88108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