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安都酒店2-6338㎡商铺拍卖
发布: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1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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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月11日10时至2017年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物系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南华路18号安都酒店(天河商务港)2-63一套建筑面积为38㎡的商业用房。因房屋所有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小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分割对应办理。
拍卖标的基本状况:拍卖标的所在楼幢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8㎡,建成于2012年10月31日,坐落于安顺市西秀区南华路18号,用途为商业服务,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3年2月19日。
起拍价:71.8100万元 保证金:7.2万元 增价幅度:0.8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27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月1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龙青路支行,账号:031500190000005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851-33508908
联系人:黄茜
监督电话:0851-33508939
联系地址: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